為切實做好符合條件隨遷子女在我市的入學工作,現(xiàn)就2024年春季學期轉學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對象
擬轉入江山市公辦義務教育段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
備注:“隨遷子女”指戶籍登記在外。▍^(qū)、市)或本省外縣(市、區(qū)),隨父母到輸入地(同。┎⒃谛=邮芙逃倪m齡兒童少年!俺钟芯幼∽C的隨遷子女”指父母、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就讀地區(qū)居住證的隨遷子女。不包括因跨地招生或擇校等原因到異地就讀、但父母仍在戶籍地工作或居住的學生,以及江山市戶籍回鄉(xiāng)就讀的對象。
二、報名登記
。ㄒ唬┑怯洉r間:2024年1月23日-2月22日(學校也可提前告知并設置不少于2天的集中登記時間)
。ǘ┑怯浀攸c:全市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特別提醒:
1.六年級、九年級第二學期不辦理轉學。
2.無學籍或處于休學期間的不接受登記。
3.登記后,學校根據學額空余情況統(tǒng)籌接納。
三、登記方式
。ㄒ唬⿲W校公布空余學位
按學校規(guī)定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張貼本校相應年級學位空余情況。
。ǘ┘议L到校登記
監(jiān)護人根據居住證地址或務工地等實際,選擇有空余學額的學校,攜帶相關資料直接到校登記。報名時填寫轉學申請表,并須向學校提供相關材料原件核驗,同時提供復印件1份。
1.必交資料:戶口本(戶籍地址頁、父母或其中一人頁、學生頁)、出生證(戶口本能反映學生與父母關系的,可不提供)、學籍表。
2.按登記類別選交資料
。1)監(jiān)護人在江山的住宅類不動產權證(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學生本人,可通過手機現(xiàn)場查詢打印)。
。2)監(jiān)護人或適齡兒童在江山辦理的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須在有效期內,兒童與父母的登記地址應一致)。
。3)相關勞動依據:
、俦O(jiān)護人在江山辦理且仍正常經營的營業(yè)執(zhí)照。
、诒O(jiān)護人在江山市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證明(可通過手機現(xiàn)場查詢打。。
、郾O(jiān)護人與江山市企業(yè)或單位簽訂的有效規(guī)范合同。
四、錄取辦法
學校按照“本校招生區(qū)域戶籍生-符合條件隨遷子女-其它轉學生”的順序,根據空余學額情況,統(tǒng)籌接納轉入隨遷子女。
五、咨詢電話
市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0570—4071671,4071614,4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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