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30名;民政局43名。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
(二)應聘人員要求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2、圍場縣戶籍或生源地(截止2018年4月19日,需具有圍場縣戶籍,高校畢業(yè)生戶口遷出尚未遷回的,需由派出所出具戶籍遷出情況證明);
3、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3年4月19日至2000年4月18日出生,包括當日);
4、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專科及以上學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①、承德市范圍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事業(yè)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職工;機關事業(yè)單位辭職不滿5年的工作人員(公務員、事業(yè)干部);承德市范圍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有不良誠信記錄的人員。②、受過任何形式的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處于被調查階段的人員;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適宜擔任公職的其他人員。
勞務派遣及管理
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招聘的30人與承德金峰永盛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定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遣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另行制定管理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管理。民政局招聘的43名工作人員與圍場縣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簽定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遣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另行制定管理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管理。
1.此次招聘人員聘期三年,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3個月,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接受用人單位崗前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有以下情況的,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1)受到刑事處分或治安處罰、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及其他有過錯行為或重大過失行為的;(2)由于工作需要和崗位本身的原因,要求變更工作崗位,無正當理由而拒絕變更的;(3)按照輔助工作人員考核辦法不合格的。
薪酬待遇
工資參照縣事業(yè)單位臨時聘用人員工資計發(fā),每月2300元以上,繳納五險。單位繳納部分由勞務派遣公司按照比例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