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晉中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2人)》已于2016年06月28日發(fā)布,本次晉中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招聘人數(shù)為52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5年7月6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0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類推);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信息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其中,現(xiàn)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xiàn)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2016年7月6日為截止日期。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5年7月6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0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類推);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信息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其中,現(xiàn)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xiàn)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2016年7月6日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