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的管理和收入歷來是旅*業(yè)的難點問題,一方面業(yè)內人士普遍認為導游隊伍建設是旅游業(yè)發(fā)展的核心,另一方面導游的管理及收入卻沒有明確來源。在現實中普遍存在導游收入低、身份尷尬、人員流動性較大等問題。
深圳市旅游局副局長易能全表示,深圳將會把導游納入深圳市勞動局職業(yè)技術工種,為導游設立最低薪酬保障制度。同時,在社會爭議較大的“導游小費”問題上,將“導游小費”寫入旅游合同,明確“導游小費”為導游合理收入。
在談到“導游小費”這一敏感問題時,易能全局長介紹說,旅游業(yè)發(fā)展一百多年來,從國外的經驗可以看到導游小費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之所以在國內有很多的爭論,主要是觀念的轉變問題。在旅游消費中應明確小費是導游的服務費的概念,而不是其他費用。導游小費合理化的實施有助于提高導游的服務質量,杜絕回扣、購物等不良行為的發(fā)生。游客可以根據導游服務的好壞給予自己的評價,在“小費”的金額方面予以體現。導游小費的設置將會采用低起點,無上限的方式。讓小費既不成為游客的負擔,同時又能起到激勵導游優(yōu)質服務的作用。
導游小費實施與否在全國多個地方都曾經出現過激烈爭論,作為全國改革開放先鋒城市的深圳,將導游小費明確列入合同又為導游小費的合理性添上了新的一筆。
深圳市旅游局副局長易能全表示,深圳將會把導游納入深圳市勞動局職業(yè)技術工種,為導游設立最低薪酬保障制度。同時,在社會爭議較大的“導游小費”問題上,將“導游小費”寫入旅游合同,明確“導游小費”為導游合理收入。
在談到“導游小費”這一敏感問題時,易能全局長介紹說,旅游業(yè)發(fā)展一百多年來,從國外的經驗可以看到導游小費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之所以在國內有很多的爭論,主要是觀念的轉變問題。在旅游消費中應明確小費是導游的服務費的概念,而不是其他費用。導游小費合理化的實施有助于提高導游的服務質量,杜絕回扣、購物等不良行為的發(fā)生。游客可以根據導游服務的好壞給予自己的評價,在“小費”的金額方面予以體現。導游小費的設置將會采用低起點,無上限的方式。讓小費既不成為游客的負擔,同時又能起到激勵導游優(yōu)質服務的作用。
導游小費實施與否在全國多個地方都曾經出現過激烈爭論,作為全國改革開放先鋒城市的深圳,將導游小費明確列入合同又為導游小費的合理性添上了新的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