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2012年浙江省樂清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是®無憂考網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以下信息僅供參考。!
各有關考生:
根據2012年樂清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安排,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2012年樂清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2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樂清市行政管理中心新市府主樓B205會議室。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資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和近兩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相關證明。
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大學生“村官”應提供市人才辦出具的服務期滿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和是否在崗的證明。
五、其它注意事項
各有關考生網絡報考信息以及資格復審時提供的報名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資格復審不合格。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其空缺資格在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在資格復審前1天,有考生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須向市人力社保部門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
聯(lián)系電話:61882273
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31日
2012年樂清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