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綜合測試。公選職位與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人數(shù)比例一般不低于1:10。經研究取消的職位,報考相應職位人員可自愿調劑到其他職位參加選拔。
資格審查貫穿競選工作全過程。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綜合測試、經歷業(yè)績評價、面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加競選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到市競選辦領取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綜合測試。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綜合測試。公選職位與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人數(shù)比例一般不低于1:10。經研究取消的職位,報考相應職位人員可自愿調劑到其他職位參加選拔。
資格審查貫穿競選工作全過程。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綜合測試、經歷業(yè)績評價、面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加競選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到市競選辦領取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綜合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