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升學# #浙江紹興上虞區(qū)2025年秋季曹娥街道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意見#】浙江紹興上虞區(qū)2025年秋季曹娥街道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意見已公布,下面是®無憂考網為您整理的《浙江紹興上虞區(qū)2025年秋季曹娥街道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意見》,供大家查閱。
1.小學一年級招生
1.新生年齡: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讀過小學的適齡兒童。
2.新生戶籍:2024年8月31日前遷入曹娥街道(含托管區(qū)域)。
3.施教區(qū)劃分:施教區(qū)劃
預告:因教育發(fā)展需要,2026年秋季開始,聚英社區(qū)就讀小學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實行雙學區(qū)制,可自愿選擇到浙大教科博文小學或濱江小學教育集團濱江小學申請報名就讀。
備注說明:
(1)戶籍在新沙、里睦橋、獅子、白米堰、金村、董村、麗樟等7個村(居)的適齡兒童,可自愿選擇到浙大教科博文小學或中塘學校申請報名就讀。
。2)陽光小學招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由除舜杰社區(qū)及人才子女之外的濱江小學教育集團施教區(qū)內的學生選擇確定,選擇后如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則以戶口登記時間先后劃定就讀陽光小學學生,登記時間遲的調劑到濱江小學。
(3)如遇村(居)、社區(qū)調整,未公布新調整施教區(qū)前,原則上按原施教區(qū)就讀。
(4)本施教區(qū)劃分,適用于2025學年一年級新生招生,2026年及以后將根據曹娥街道教育布局規(guī)劃情況在每年招生前三個月提前予以公告。
4.報名及錄取辦法:
。1)報名辦法:符合新生年齡和戶籍規(guī)定的學齡兒童,須在 7月3日-6日通過“浙里辦APP(手機端)”或“浙江政務服務網(PC端)”登錄義務教育入學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提示進行操作,完成報名(具體網上報名操作辦法另行發(fā)布)。
報名前請先確認所報學校的施教區(qū)范圍,再進行入學報名。(1)如果戶口和住宅房產不在報名學校的施教區(qū)范圍,則不予錄;(2)如果戶口和住宅房產確定在報名學校的施教區(qū)范圍,且報名平臺沒有其他提示要求,經學校網上審核無誤后直接錄;(3)如果戶口和住宅房產確定在報名學校的施教區(qū)范圍,根據報名平臺提示還需要上傳相關照片資料的,則須持戶口簿、父(母)及本人住宅房產證及相關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于7月5日-6日到報名學校進行現(xiàn)場資料審核。其中,濱江小學教育集團根據招生統(tǒng)一組織的原則,報名陽光小學就讀的,也到濱江小學審核。
已經提交成功的信息無法修改或調整,但可以在報名截止時間內在“錄取查詢”頁面對原報名信息進行作廢,然后重新報名。學校于7月13日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完成信息審核。
。2)錄取辦法:
各校根據新生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按要求進行錄取。錄取程序和規(guī)則遵循公開、公正原則。所有錄取學生均須將報名信息錄入到無紙化系統(tǒng)且通過審核,并與學籍管理系統(tǒng)信息保持一致。
適齡兒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學、緩學的,由其法定監(jiān)護人提出申請,經施教區(qū)學校批準。因身體原因申請免學、緩學的,應當附具縣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的證明。緩學期一般為一學年,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未申請緩學的兒童,在其第二年入學時將由曹娥街道統(tǒng)一安排就讀學校。
2.初中一年級新生招生
1.招生對象:2024年8月31日前遷入曹娥街道(含拓展區(qū)域)的2025年受完6年小學教學的適齡少年。
2.就讀學校:紹興市上虞外國語學校。
3.報名辦法:符合條件的新生,可在7月3-6日通過“浙里辦APP(手機端)”或“浙江政務服務網(PC端)”登錄義務教育入學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提示進行操作,完成報名(具體網上報名操作辦法另行發(fā)布)。
報名前請先確認所報學校的施教區(qū)范圍,再進行入學報名。(1)如果戶口和住宅房產不在報名學校的施教區(qū)范圍,則不予錄;(2)如果戶口和房產確定在報名學校的施教區(qū)范圍,且報名平臺沒有其他提示要求,經學校網上審核無誤后直接錄。唬3)如果戶口和住宅房產確定在報名學校的施教區(qū)范圍,根據報名平臺提示還需要上傳相關照片資料的,則須持戶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產證及相關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于7月5-6日到學校進行現(xiàn)場報名。
已經提交成功的信息無法修改或調整,但可以在報名截止時間內在“錄取查詢”頁面對原報名信息進行作廢,然后重新報名。學校于7月13日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完成信息審核。
3.有關問題說明
1.小學新生若父(母)或本人在本區(qū)域內無住宅房產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父(母)和新生本人兩代人戶籍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遷入該房產所在社區(qū)同一戶口簿內,方可在住宅房產所在學區(qū)就讀;入學對象本人及父母,與他人共同擁有住宅房產,且共有份額明確在51%及以上的,相應住宅房產可作為入學依據;小學新生與戶籍戶主是兄弟姐妹關系的,且戶主尚未成家,住宅房產權人是戶主的,新生就讀學校為該住宅房產所在地的施教區(qū)學校;其它情況視作無住宅房產,就讀學校視街道內學校學位空余情況,由街道統(tǒng)籌安排。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的住宅房產是指:在住宅房產證“所有權人”欄中注明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且擁有主要產權的房產,不包括其他共有人。
3.新生與父(母)居住(廉租房)(必須提供租房相關協(xié)議等及近一年來的各類相關交費正式發(fā)票),且父(母)及本人在曹娥街道城區(qū)無其他住宅房產的,經核實后新生按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區(qū)學校就讀。
4.戶籍在曹娥街道的拆遷戶子女,原則上按原戶籍地學區(qū)就讀;已購置住宅房產(產權人須為新生父(母)或本人)的,可以按房產所在地學區(qū)就讀;非拆遷村村民子女購置商品房入學的,須戶房一致。
5.因城中村拆遷過渡安置引起的施教區(qū)變化需要就近入學的適齡兒童,僅針對已簽約的尚在安置過渡期內的拆遷戶,申請入學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所在村(居)證明,證明確系拆遷戶,并已簽約,且注明具體拆遷村(居)、拆遷號。非曹娥街道的拆遷戶,由學生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證明,并注明拆遷過渡期時限。
。2)申請就讀學校施教區(qū)范圍內的租房合同(需由社區(qū)證明并蓋章)或房產證明。
6.因政策變化,涉及城中村拆遷后經合社撤銷、村民戶籍遷移的,根據實際情況單獨制訂相應過渡期招生政策。
7.在2021學年已注冊學籍且實際在陽光小學連續(xù)就讀三個學年及以上并在該學校完成六年級學習畢業(yè)的適齡少年,可選擇到上虞外國語學校報名。
8.由同一對夫妻共同生育的上虞籍二孩(三孩)新生,按《上虞區(qū)優(yōu)化生育政策(試行)》(區(qū)委辦[2022]55號)文件執(zhí)行!岸ⅰ敝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曹娥街道范圍內擁有住宅產權和戶籍的二孩,6月30日前由監(jiān)護人向街道、學校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按家長意愿可以跟隨“一孩”現(xiàn)就讀的學校(幼隨長)就讀;三孩可不受住宅和戶籍限制,按家長意愿在區(qū)內選擇學校入讀。
9.殘疾少兒入學遵循“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教學校為骨干,送教上門為補充”的原則。輕度殘障兒童少年以就近優(yōu)先為原則,實行隨班就讀。戶籍在上虞區(qū),持有智障殘疾證的中度殘疾少兒,具備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無嚴重癲癇、心臟病、暴力行為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與行為問題,父母(監(jiān)護人)可向上虞區(qū)特殊學校提出入學申請。重度、極重度不具備入學條件的殘障少兒由上虞區(qū)特殊教育指導中心組織教師送教上門。適齡盲童可向省盲人學校報名就讀;適齡聾啞兒童可向紹興市聾啞學校報名就讀。
10.曹娥街道規(guī)模企業(yè)的非上虞籍人才(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同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企業(yè)高管)的子女,或在曹娥街道投資1000萬元(工商注冊資金)以上者子女,6月30日前由本人申請,申請就讀學校審核,街道集中審批后,統(tǒng)籌安排到浙大教科上虞博文小學、濱江小學教育集團陽光小學和上虞外國語學校就讀。
11.符合e游小鎮(zhèn)人才引進政策的人才子女,經e游小鎮(zhèn)管委會推薦,申請就讀學校審核,街道集中審批,統(tǒng)籌安排到浙大教科上虞博文小學、濱江小學教育集團陽光小學和上虞外國語學校就讀。
12.各類引進人才、軍轉干部、外來投資者“服務卡”持有人等子女,根據區(qū)政府有關政策規(guī)定由區(qū)教體局統(tǒng)籌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
13.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曹娥街道區(qū)域內的小學、初中隨遷子女,統(tǒng)一安排在曹娥街道中塘學校就讀。具體招生按照《曹娥街道2025年秋季隨遷子女(新居民子女)小學、初中招生工作辦法》執(zhí)行。
14.符合《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借讀條件,且父母雙方均在本街道工作的上虞戶籍非規(guī)定施教區(qū)小學新生,家長可憑相關有效證件向中塘學校提出借讀申請。提出申請后,由學校根據空余學額給予安排,若學校沒有空余學額則不接收借讀生。
15.街道內學校(除中塘學校)的其他各年級原則上不接受轉學申請。
4.有關要求
1.重視招生政策宣傳。保障適齡少兒的教育權益,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各村、居、學校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在宣傳窗、閱報欄、村務公開欄等處張貼公告,努力做到家喻戶曉。
2.加強招生工作領導。招生工作是事關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社會穩(wěn)定和系統(tǒng)形象的大事,各校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細致、服務熱心的相關人員為成員的招生工作班子,以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切實提高社會對學校工作的滿意度。
3.規(guī)范招生工作程序。各學校要嚴格按事業(yè)規(guī)劃招生,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范圍,嚴格按規(guī)定的班額設置班級。嚴肅招生紀律,嚴格按照文件精神,認真核對戶籍、不動產(房產)證。對偽造證件、虛假權證入學的,一經查實,取消就讀施教區(qū)資格,由教體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并將相關情況通報責任人單位;涉嫌違法的,將報公安部門處置。
4.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各校要制訂招生工作日程表,并抓好招生工作人員的有關招生政策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要求招生工作人員做到接待熱心,服務周到,解釋政策準確無誤,驗證工作仔細慎重,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圓滿。同時歡迎家長對違反招生政策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舉報,咨詢電話:曹娥街道教育黨委89287586、上虞外國語學校81286066、81286088,濱江小學82182228、82507887,陽光小學82182228、82118905,博文小學89280388、89280387,中塘學校82508590。
未盡事宜由上虞區(qū)曹娥街道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