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升學# #內蒙古鄂爾多斯鄂托克旗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政策#】內蒙古鄂爾多斯鄂托克旗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政策已公布,本文《內蒙古鄂爾多斯鄂托克旗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政策》由®無憂考網為您整理,僅供參考!
1.基本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按照教育部“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積極穩(wěn)妥推進鄂托克旗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guī)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居住地就近入學的原則,從實際出發(fā),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劃定服務片區(qū)范圍。
(二)堅持“大穩(wěn)定、小調整”。在保持片區(qū)、學區(qū)相對穩(wěn)定的基礎上,依據學校招生計劃、學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況,適度調整片區(qū)、學區(qū)劃分方案。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施“陽光招生”“陽光分班”。在保護學生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公示招生工作的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監(jiān)督。對于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按照市教體局統(tǒng)一“陽光分班”要求,隨機派位均衡編班。
(四)堅持產權優(yōu)先,戶籍優(yōu)先的原則。首先根據就近入學原則,在學校歸屬片區(qū)內有房屋產權的優(yōu)先;其次,在同等房屋產權的條件下,鄂旗戶籍優(yōu)先。
符合新生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受同城待遇。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孤兒等適齡兒童少年適齡入學,學校應給予更多關注和關愛。
2.新生入學對象
(一)2025年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是鄂托克旗戶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鄂托克旗合法穩(wěn)定居住、工作的,年滿6周歲(出生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前)且尚未在義務教育階段注冊過學籍的適齡兒童。
(二)2025年七年級的招生對象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是鄂托克旗戶籍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鄂托克旗合法穩(wěn)定居住、工作的,有學籍的2025年小學應屆畢業(yè)生。
3.學位類型設置
鄂托克旗各中小學新生入學,除烏蘭鎮(zhèn)和棋盤井鎮(zhèn)各小學的學位需要分配學校以外,其他各小學初中學校的學位,可在網報平臺上填報入學資料申請后,到對應學校報名并參與新生入學分配。
(一)學位類型
一類:適齡兒童與監(jiān)護人都是鄂托克旗戶籍,監(jiān)護人在入學片區(qū)有合法的住房產權手續(xù),監(jiān)護人和房產權屬人相同。
二類:適齡兒童與監(jiān)護人非鄂托克旗戶籍,監(jiān)護人在入學片區(qū)有合法的住房產權手續(xù),監(jiān)護人和房產權屬人相同。
三類:適齡兒童與監(jiān)護人都是鄂托克旗戶籍,在入學片區(qū)租房居住。
四類:適齡兒童與監(jiān)護人非鄂托克旗戶籍,在入學片區(qū)租房居住,并且辦理了居住證明(暫住證)。
(二)關于學位類型的說明
1.適齡兒童少年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個戶口簿并且父母親(直接監(jiān)護人)名下沒有房產的,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購房按有房產登記;
2.《不動產權證書》屬于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的,必須是本人單獨所有;《不動產權證書》屬于共有產權的,共有人雙方必須是夫妻關系,共有產權的占比大于50%的一方可以按有房進行登記;
3.貸款購房,無法出具產權證的可以到不動產中心打印《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記錄》或在蒙速辦APP不動產專欄中查詢下載《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記錄》;
4.戶籍地不在鄂托克旗且在鄂托克旗境內沒有房屋產權的新生家庭,須到居住地轄區(qū)派出所辦理新生本人或監(jiān)護人的居住證明(暫住證),必須出具本人或監(jiān)護人的居住證明(暫住證)方可申請本旗學位入學。
4.學位分配辦法
(一)根據適齡兒童居住地址、戶籍情況,遵循“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學校班均人數均衡”的辦法,從學位類型一至四類依次分配,學校學位分配完畢為止。如果上一類型分配結束后,仍有剩余學位,但不足以安排下一類型全部申請入學學生,那么將在本類型中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入學,電腦隨機選中的學生獲得學位,沒被選中的學生和片區(qū)內未分配學位的適齡兒童,調配到周邊相對就近的有學位的學校。
(二)擬在烏蘭鎮(zhèn)住校的小學學生學位分配到桃力民小學,棋盤井鎮(zhèn)住校的小學學生學位分配到除棋盤井第二小學以外的其他小學。
5.優(yōu)撫對象
(一)對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軍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鄂爾多斯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分別按照《關于轉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子女教育優(yōu)待細則〉的通知》(鄂教體發(fā)〔2021〕89號)、《內蒙古自治區(qū)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實施辦法》(軍政〔2023〕194號)、《內蒙古自治區(qū)國家移民管理隊伍人員子女教育優(yōu)待細則》(內總檢〔2022〕71號)、《鄂爾多斯市公安優(yōu)撫對象子女教育優(yōu)待暫行辦法》(鄂公發(fā)〔2022〕39號)、《鄂爾多斯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保障》(鄂教體發(fā)〔2024〕20號)等文件規(guī)定予以優(yōu)待。為鄂托克旗經濟社會、教育體育事業(yè)發(fā)展作出巨大貢獻的人員子女和鄂托克旗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時予以優(yōu)待。對符合條件的入學新生,經監(jiān)護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批后上報教體局,且在信息登記表其他說明中注明。優(yōu)待原因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經營教體局審核通過后,根據實際統(tǒng)籌安排入學。
(二)支持人口調整政策,有效減輕家長負擔,對二孩、三孩入學進行適當照顧。凡因學校劃片發(fā)生變化而產生二孩、三孩不能與其在讀兄(姐)分配同一所學校情況時,由其監(jiān)護人提出申請,原則上將二孩、三孩安排在與其在讀兄(姐)同一所學校就讀。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校,允許家長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進行。
(三)保障殘疾兒童少年等特殊人群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同一學位類型中,在其他條件相同的前提下,對二級以上殘疾兒童少年、二級以上殘疾人子女、孤兒、單親家庭子女(父母有一方去世)、留守兒童(需要社區(qū)出具留守兒童證明)以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符合相關規(guī)定及政策條件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給予相應教育優(yōu)待,優(yōu)先獲得學位。
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因身體或其他原因無法入學就讀的,到了適學年齡必須進行網絡新生入學登記并建立學籍。能夠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就近就便學校安排隨班就讀,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由就近就便學校安排送教上門。
6.報名所需各種信息材料要求
(一)戶籍材料
1.學生本人或家長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和其監(jiān)護人(父母)、房屋產權人等人的身份信息、戶籍信息和關系等的高清圖片,屆時由鄂托克旗公安局核驗。
2.戶籍地不在鄂托克旗且在鄂托克旗境內沒有房屋產權的新生家庭,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父母)在本地區(qū)辦理的《居住證(暫住證)》信息的高清圖片,屆時由鄂托克旗公安局核驗。
3.適齡兒童本人與擁有房產的監(jiān)護人(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的,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監(jiān)護人(父母)的《結婚證》及《醫(yī)學出生證明》等信息的高清圖片。屆時《結婚證》信息由旗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核驗,《醫(yī)學出生證明》信息由旗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核驗。
(二)住房材料
1.學生本人或家長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學生本人或監(jiān)護人(父母)名下的《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網簽購房合同信息等的高清圖片,屆時《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信息由旗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核驗。網簽購房合同等信息由旗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局(住房保障綜合服務中心)核驗。(新購房未網簽、已網簽但不具備居住條件、購買二手房未過戶或由于其他原因房管部門不予過戶的、在房管部門平臺數據中查詢不到監(jiān)護人房產信息的,一律認定為租房居住)
2.在新生入學片區(qū)內沒有房屋產權租賃居住的新生家庭,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居住證明(租房合同)信息的高清圖片。屆時居住證明(租房合同)信息由社區(qū)街道辦事處核驗。
3.“其他住房證明材料”由相關單位負責認定并核驗。
(三)其他材料
1.學生本人或家長符合殘疾優(yōu)撫對象的。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父母)的《殘疾人證》復印件等的高清圖片,并在復印件上標明新生申請入學學校。屆時由鄂托克旗殘聯核驗。
2.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移民管理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入學優(yōu)待政策的,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父母)的相關優(yōu)撫條件政策文件及批復復印件等的高清圖片,并在復印件上要標明新生申請入學學校。屆時由相關單位負責認定并核驗。
3.凡提出申請需要將二孩、三孩與其在讀兄(姐)選擇同一所學校的,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適齡兒童少年和兄(姐)本人的同一戶口本證明,以及其兄(姐)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籍證明等的高清圖片,并在學籍證明上標明新生申請入學學校。屆時戶口本證明由鄂托克旗公安局核驗,學籍證明由旗教體局基礎教育業(yè)務人員核驗。
4.凡教師子女需要享受優(yōu)待政策的,需要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監(jiān)護人(父母)加蓋教師所在單位公章的《教師資格證》復印件等的高清圖片,并在復印件上要標明新生申請入學學校。屆時由旗教體局人事業(yè)務人員核驗。
5.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證明的,學生或其監(jiān)護人(父母)可在新生的網報平臺上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由相關單位負責核驗。
家長在新生入學系統(tǒng)中提供的所有數據必須真實準確,如因提供錯誤數據而導致學位分配產生錯誤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提供虛假或偽造信息者將依據相關法律條款追究責任。
7.新生入學報名登記工作安排
(一)新生入學登記網報時間為:
小學一年級新生登記時段:5月19日8:30至23日17:30;
初中七年級新生登記時段:5月26日8:30至30日17:30。
(二)全旗各中小學新生入學登記入口有三種方式
1.蒙速辦APP首頁-新生入學服務、蒙速辦APP-辦事-教育就業(yè)-新生入學服務。
2.政務服務網首頁(https://zwfw.nmg.gov.cn)-選擇鄂爾多斯-右下角有飄窗(新生入學“一件事”)。
3.鄂爾多斯教育在線(https://www.ordos.edu.cn)首頁-專題專欄-2025年新生入學登記報名入口。
特別強調:一個身份證號在系統(tǒng)中只能注冊一次,新生報名須慎重選擇注冊旗區(qū),如果誤選注冊旗區(qū),需到所選旗區(qū)教體局刪除信息后,在登記有效時間內可以重新報名。所有報名登記及資料上傳工作必須于規(guī)定的網報時間之內完成,逾期未報名或資料上傳不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自行承擔。
(三)5月30日—6月19日,旗教體局下載平臺數據,分類將數據分發(fā)給相關單位進行核驗。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將核驗結果交回旗教育體育局。
(四)6月20日—6月30日,旗教育體育局要會同旗公安局、旗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局、不動產登記中心、旗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等部門對擬在烏蘭鎮(zhèn)、棋盤井鎮(zhèn)區(qū)就讀的漢授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登記信息、申請材料和有問題的進行復核。復核仍然有問題的按租房分配。審查確認后,此信息將作為確定學位的重要依據。
(五)6月30日—8月27日,依據《鄂托克旗2025年中小學新生入學方案》《2025年鄂托克旗中小學招生計劃》和學生信息確定已報名學生的學位類型。8月28日,公布所有新生的學位類型和就讀學校。家長可通過登錄內蒙古政務服務網(鄂爾多斯)或“蒙速辦”APP(鄂爾多斯)相關欄目查看分配結果。家長如有疑問請于公布之日到旗教體局基礎教育辦咨詢。
(六)7月25日—7月29日,進行新生的網絡補報工作。本次補報僅限于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中小學入學登記的適齡兒童和應屆小學畢業(yè)生,補報新生只安排至已分配的學位類型之后。在我市其他旗區(qū)已經登記過的學生,不能參加補報。逾期未報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
(七)需要說明的情況
1.凡擬在鄂托克旗2025年就讀一年級和七年級的適齡兒童少年(包括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在網上系統(tǒng)中報名并登記相關信息。
2.網報登記工作應由學生家長及原畢業(yè)學校、幼兒園負責。各校(園)要指定責任心強、業(yè)務精干的老師指導學生家長正確、完整填寫登記信息。如學生家長不熟悉操作流程可求助電腦公司。
8.報到入學要求
(一)新生報到時間:2025年8月30日(周六)。
(二)新生至已分配學校報到時需攜帶手機上的學位分配公布信息、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8月30日下午學校和教體局統(tǒng)計報名結果,8月31日(周日)集中進行陽光分班。
新生入學必須參加陽光分班,若初一新生不參加2025年陽光分班的,三年后中考將不享受自治區(qū)示范高中的分招政策。若小學新生不參加2025年陽光分班的,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9.特別說明
(一)由于家長需要自行在網上(或手機上)注冊報名,自行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所以要求所有證件、證明等材料必須用高拍儀或掃描儀拍成JPG格式或PDF格式的文檔上傳,用手機拍照的圖像必須清晰、完整、沒有變形,可辨認出有效信息。所有提交的材料中如出現字跡模糊、信息不完整、不可辨認的材料均當作無效材料處理。
(二)姓名和身份證號要與戶籍信息一致。戶籍所在地填寫戶口簿中戶頭地址。家庭住址按照各類產權證件(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居住證及其他證明)的坐落地址填寫。
(三)上傳佐證材料要求。
網上信息填寫完成,點擊“注冊完成”提交數據后,系統(tǒng)自動出現“填寫郵箱”和“上傳佐證資料”提示。郵件發(fā)送后打開郵箱可以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上傳資料分為四部分:戶籍資料,房產資料,輔助資料和特殊情況,每部分最多上傳8張。
1.戶籍項上傳:學生所在戶口簿上的戶主頁、學生頁及監(jiān)護人(父母)戶口頁;
2.產權項上傳:產權證號頁、產權人頁(產權證號與產權人在同一頁就上傳一頁即可)、平面圖頁;
3.輔助項上傳:可提供水、電、氣、暖、網、有線電視的繳費票據照片或有表號的網絡繳費截圖,任意兩項各一張。
4.特殊情況需要提供各類優(yōu)撫對象的相關優(yōu)撫證明材料原件圖片和佐證材料等,以及其他需要說明情況的證明材料等。
5.每項材料不超過8頁,一項材料超過8頁的可幾份合拍至一頁后上傳,但必須字跡清晰可辨認,無法辨認的視作無效。
(四)凡是在教體局等有關部門復核新生入學報名材料過程中,發(fā)現有虛假、偽造證件或入戶調查過程中發(fā)現與登記時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況,一經查實,不得再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只將其安排至學位空余較多的學校入學。
(五)凡在本年度完成報名注冊并且已經分配學位,但是學生不到學校報到、不參加陽光分班,或就讀后不注冊學籍退學的,下一年不再按照就近劃片入學分配學位,只將其安排至學位空余較多的學校入學。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