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優(yōu)質發(fā)展,配合對2023年度年檢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民辦園停止招生辦園要求,確保所有關停民辦園在園幼兒得到妥善安置,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促進教育公平,滿足家長對優(yōu)質公辦學前教育學位的需求。
二、安置招生對象和區(qū)域
(一)安置招生對象
2023年度年檢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所有民辦園在園幼兒。
各班對應幼兒年齡為:
小班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中班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大班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ǘ﹨^(qū)域
停辦幼兒園屬農村的,其幼兒安置在幼兒園所在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或村小附設園;屬縣城的,安置在城區(qū)所在區(qū)域公辦幼兒園。
1.縣幼兒園(含濱江首府分園、風情街分園、明樾府分園)安置接納住址位于藥材街(環(huán)城北路)以南、惠政路(行政中心北面道路)以北,鳳凰路(贛中建材市場北面)以南、善政三路以北的縣城民辦園在園幼兒。
2.縣神華愛心幼兒園(含江東府分園)安置接納縣城所有民辦園在園幼兒。
3.縣城南幼兒園(含金榜花園分園、龍山壹號分園、淦龍學府分園)安置接納住址位于惠政路(行政中心北面道路)以南、馨荷園小區(qū)以北(含馨荷園小區(qū)),善政三路以南、洋峰大道(金榜花園南面道路)以北、京九鐵路以西的縣城民辦園在園幼兒。
4.縣城東幼兒園(含武家山分園、新樾城分園)安置接納縣城所有民辦園在園幼兒。
5.縣城南幼兒園洋峰分園安置接納縣城所有民辦園在園幼兒。
總園可根據集團內各園幼兒學位空缺情況,合理安置接納報名幼兒。
三、安置報名方式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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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名幼兒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設縣幼兒園(總園)、縣神華愛心幼兒園(總園)、縣城南幼兒園(總園)、縣城東幼兒園(總園)、縣城南幼兒園洋峰分園5個報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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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0日至22日三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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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戶口本、居住區(qū)域有關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