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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5月23日為網(wǎng)上報名階段,適齡幼兒監(jiān)護人須在“上海市虹口區(qū)幼兒入園報名系統(tǒng)”中完成信息填寫、證照上傳、園所報名等關鍵事項。報名前,監(jiān)護人須關注并了解各幼兒園的《招生告示》,明確各幼兒園的入園條件及辦法。為確保報名驗證工作順利開展,建議監(jiān)護人提前準備好相關電子證照,在“報名系統(tǒng)”中正確填寫信息,建議上傳關鍵信息頁或整本證件,內容清晰可辨、真實有效,無遮擋或折角!半S申辦”移動端或上!耙痪W(wǎng)通辦”網(wǎng)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同等效力使用。
1.本區(qū)戶籍適齡幼兒,持有幼兒戶口簿、出生證等材料,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報名轄區(qū)內1所相對應的公辦幼兒園,也可報名1所面向全區(qū)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兒園、1所面向相關街道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兒園或公辦一級幼兒園、2所面向全區(qū)自主招生的民辦、其他辦幼兒園。
2.申請在本區(qū)居住地入園的“人戶分離”適齡幼兒,持有幼兒戶口簿、出生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居住地的房產(chǎn)證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其中,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區(qū)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幼兒,可報名1所面向全區(qū)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兒園、1所面向相關街道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兒園或公辦一級幼兒園、2所面向全區(qū)自主招生的民辦、其他辦幼兒園。符合上述要求的外區(qū)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幼兒,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報名1所居住地相對應的公辦幼兒園,也可報名2所面向全區(qū)自主招生的民辦、其他辦幼兒園。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幼兒,持有幼兒戶口簿、出生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居住地的房產(chǎn)證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報名1所居住地相對應的公辦幼兒園,也可報名2所面向全區(qū)自主招生的民辦、其他辦幼兒園。
4.華僑、港澳臺、外籍人士適齡幼兒,持有幼兒相關身份證明、監(jiān)護證明材料、居住地的房產(chǎn)證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報名1所居住地相對應的公辦幼兒園,也可報名2所面向全區(qū)自主招生的民辦、其他辦幼兒園。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適齡幼兒,可報名2所面向全區(qū)自主招生的民辦、其他辦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