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試
1.時間及地點。筆試與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同步進行,考試地點在設崗縣(市、區(qū))所在的設區(qū)市。筆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2.考試內(nèi)容和成績占比。考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兩科,考試依據(jù)《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19年修訂版)。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其它學科教師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
3.試題類型和分值。單科試卷滿分為100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各占50%,客觀題用2B鉛筆在專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紙上作答。
4.考生應考注意事項。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不得攜帶計算器。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tǒng)一發(fā)放、回收。
5.違紀處理規(guī)定。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要求,給考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考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停招一年的處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嚴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diào)離考試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對在教師招聘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依據(jù)相關文件進行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以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等不誠信行為,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筆試成績和入闈名單。筆試成績及入闈人員名單將在“江西教育網(wǎng)”上公布。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招聘人數(shù)在5人及以下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3;6至10人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2.5;11至20人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2;21人及以上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1.5。
面試
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由各設崗縣(市、區(qū))教育部門組織面試,主要考察入闈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采取試講、說課、專業(yè)展示等方式進行,原則上在筆試成績公布后30天內(nèi)完成。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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