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人數(shù):25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本市戶籍;
(二)年齡:女性40周歲以下,男性50周歲以下;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政治可靠,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違法犯罪前科;
(六)有勞動關系調(diào)解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三、崗位職責
(一)轄區(qū)內(nèi)勞資矛盾排查、化解;
(二)群體性勞動爭議事件的預警、介入、上報;
(三)勞動爭議調(diào)解;
(四)勞動法律政策宣傳指導;
四、勞動待遇
錄用后即與楊帆中心簽訂勞動合同,派駐各街道開展工作,并為其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另加辦案津貼。
四、報名方式
意向報考人員于10月21日-10月30日,將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等電子件或掃描件,發(fā)送至郵箱ypldzcy@163.com,并在郵件主題上注明“調(diào)解員招聘”,或通過郵寄至楊浦區(qū)長陽路2467號22號樓仲裁院,郵編200090,收件人為綜合辦公室,電話65812103。收到報名材料后,將對材料進行篩選,對符合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五、招聘流程及錄用
(一)面試。由區(qū)人社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及資格審查,面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自我認知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二)確定擬招錄人員。面試通過后,對擬錄用人員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未被錄用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體檢、政審。擬錄用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自行前往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事業(yè)單位錄用體檢標準。對于體檢通過者,將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政審。
(四)公示。通過體檢、政審,擬錄用名單統(tǒng)一在“楊浦區(qū)人才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公示和考察無異議的人員及時辦理錄用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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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楊浦區(qū)公開招錄勞動關系調(diào)解員報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