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2019年內蒙古司法系統擬錄用公務員公示公告(四十二)#】2019年內蒙古司法系統擬錄用公務員公示公告(四十二)已公布,為了方便廣大考生的查閱,下面©無憂考網為您詳細介紹一下本次錄用公務員公示的具體事宜安排,希望廣大考生及時關注,如有相關疑問,請關注©無憂考網公務員考試頻道為您實時做出的更新。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2019年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簡章》、考生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考察結果,現對內蒙古自治區(qū)司法系統公務員擬錄用人員予以公示。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2019年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簡章》、考生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考察結果,現對內蒙古自治區(qū)司法系統公務員擬錄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擬錄用人員詳見http://www.impta.com/gwygongshi/
二、受理方式和時間
公示期間如對上述人員有異議,請向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反映。
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受理電話:0471-12370
公示時間:2019年9月26日至10月2日
【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_公示】
第二十八條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蛘吖ぷ鲉挝弧⒈O(jiān)督電話以及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第二十九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