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2019年江西鷹潭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通知#】2019年江西公務員考試已進入考察階段,為了讓考生及時獲悉相關考察事宜,今天®無憂考網(wǎng)為您精心整理了2019年江西鷹潭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通知,供各位考生的查閱,更多公務員考試方面的資訊,請關注®無憂考網(wǎng)的更新。
關于開展鷹潭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招錄單位:
根據(jù)《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fā)〔1997〕43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精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為做好我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各招錄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并分別成立考察領導小組,下設考察小組,考察小組必須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旖M成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敢于堅持原則;
2.作風正派,處事客觀公正,責任心強;
3.熟悉組織人事考察工作,有較豐富的經(jīng)驗;
4.與被考察者沒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七十六條所列需要回避的情況。
二、考察對象
參加鷹潭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合格的人員。
三、考察內(nèi)容
考察必須貫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重點突出政治標準,具體為:
1.是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否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3.是否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4.是否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恪守職業(yè)道德,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情況;
6.有無《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需要回避的情況;
7.有無經(jīng)濟問題及其它違法違紀問題;
8.招錄單位需要考察的其它方面。
存在《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不得錄用。
四、考察方法和程序
1.召開考察工作會議,布置考察工作,使各考察小組明確錄用考察的指導思想,熟悉考察內(nèi)容及有關要求,掌握考察方法;
2.考察方法:采取組織與群眾相結(jié)合的方法進行。在考察過程中,既要向被考察者所在地有關部門和所在單位了解情況,又要向被考察者的領導、同級和下級了解情況,以保證考察工作的客觀、準確、全面、公正。
3.考察的程序:
。1)考察組應與被考察者本人談話,了解被考察者的基本情況和工作情況,為進一步考察收集資料;
。2)考察組到被考察者所在地方考察,采取領導評價、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形式,逐項評定并記錄;
。3)考察組整理考察情況,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考察結(jié)論報考察領導小組審核;
。4)招錄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五、考察標準
1.考察分合格與不合格。
2.考察中經(jīng)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不合格:
。1)不能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作風和生活作風有嚴重問題;
。3)有犯罪前科和嚴重違法亂紀問題;
。4)參與犯罪活動或有嚴重政治、經(jīng)濟及其它問題,正在受審查尚無定論;
。5)組織紀律渙散,經(jīng)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私自外出,不堅持工作崗位的;
。6)不符合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7)因其他問題不宜進入公務員隊伍的。
六、考察結(jié)果的使用
1.考察結(jié)束后,考察結(jié)論應寫入《江西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江西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內(nèi);
2.經(jīng)審批錄用的考生,其考察結(jié)論存入個人檔案。
七、其他有關事項
1.招錄單位于8月20日前將符合錄用條件考生的有關材料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
2.各考察組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要根據(jù)公務員考錄的條件和職位要求,認真查閱考生檔案、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確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3.各考察組應在調(diào)閱考生檔案等材料的基礎上,本著“客觀、準確、全面、高效”的原則,根據(jù)考生的具體情況,靈活采取外調(diào)和函調(diào)等方式,按時完成考察任務;
4.考察結(jié)論為不合格的,招錄單位應書面通知考生本人,并將有關考察材料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
5.考生自動放棄資格的,招錄單位須提交考生親筆簽名確認的書面材料。
6.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工作需要,將會同招錄單位對外省戶籍、外省高校應屆畢業(yè)或在外省工作的考生實行聯(lián)合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