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學生都要參加
《意見》指出,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四個科目列入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具有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和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人員均要參加。
因病、殘等確不能參加或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與健康等科目技能測試的考生,根據(jù)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可視病、殘程度,申請免考或緩考。申請免考或緩考的考生須持殘聯(lián)頒發(fā)的殘疾人證明或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就醫(yī)病歷),經(jīng)學校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報教育部門認定。
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現(xiàn)
體育與健康等科目考試將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專項技能測試有機結合,其中過程性評價由學校組織,終結性專項技能測試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意見》指出,過程性評價根據(jù)課程的進度確定,一般在平時進行。終結性專項技能測試既可集中考試也可分散考試。
原則上,體育與健康科目在普通高中3年每學年進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在高三年級還須進行技能測試;
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不早于第3學期不遲于第5學期考試;
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不早于第2學期不遲于第4學期考試。
具體時間由各市根據(jù)課程教學進度統(tǒng)籌安排。體育與健康等科目的考試時長由各市根據(jù)各科目的特點和本地實際自行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yè)水平考試為合格性考試。
過程性評價由任課教師根據(jù)平時在教學中觀察學生的有關表現(xiàn)結合考試評價進行,每學期告知學生。
各地市根據(jù)《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制定終結性專項技能測試評分標準。
終結性專項技能測試根據(jù)評分標準及細則,由考官根據(jù)學生的筆試(或機試)及實地操作情況,進行評分。
有條件的科目可當場通知考生成績及扣分原因,學生確認后簽名。
所有科目終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現(xiàn)。
免考學生專項技能測試成績認定為“合格”,具體辦法由各地市根據(jù)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
四個科目怎么考試?
1.體育與健康科目
采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測試是“過程性評價”,運動技能測試是“終結性專項運動技能測試”。
運動參與
學校根據(jù)《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7年版)》制訂學生體育課程學習及課外體育鍛煉考核辦法,在每學期末對學生體育與健康課程出勤率、課堂學習、大課間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和學校體育競賽參與及表現(xiàn)情況等進行評定或考核打分。
體質健康測試
測試項目為《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所列項目,每學年1次,采用統(tǒng)一的測試方法。通過集中測試、集中體檢或體質達標運動會等方式,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進行測試。測試成績評定不合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1次,補測仍不合格,則學年成績?yōu)椴缓细瘛?/p>
運動技能測試
在田徑、游泳、體操(健美操)、球類(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wǎng)球)、武術、跳繩6大類運動項目中選擇2項,考試項目必須是運動項目的核心技能。
2.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
采用“過程性評價+必修課程測試+專項藝術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荚噧热轂椤镀胀ǜ咧兴囆g課程標準(2017年版)》(或《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2017年版)》《普通高中美術課程標準(2017年版)》)規(guī)定的必修模塊和選擇性必修模塊中的1-2個模塊。
過程性評價
學校在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藝術(或音樂、美術)課程考勤、學習成績、學習態(tài)度、課堂表現(xiàn)及參與美育實踐活動的表現(xiàn)和藝術鑒賞、審美感知能力等予以評定。
必修課程測試
采用筆試或計算機測試,主要用于藝術鑒賞或基礎理論等知識類的測試?疾閷W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及在藝術鑒賞、審美感知和文化理解方面的能力。考查內容主要是必修模塊的內容。
專項藝術技能測試
自主選修模塊測試,在課程學習結束后,對學生進行1-2項藝術技能實踐考核。音樂科目為歌唱(含合唱)、演奏(含合奏)、舞蹈表演(含群舞)、戲劇表演(含集體表演)、音樂基礎理論和視唱練耳中的1-2項技能。美術科目為繪畫、中國書畫、雕塑、設計、工藝和現(xiàn)代媒體藝術中的1-2項技能。以學生實際能力測試為主,著重考查學生實踐活動中的藝術表現(xiàn)(表演)和創(chuàng)意實踐方面的能力和特長。
3.信息技術科目
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標準(2017年版)》必修模塊的全部內容。考試分基礎知識測試和操作能力評定兩部分。
可以采用紙筆測試、上機測試、過程性評價等多種評價方式。條件成熟的地市采用上機測試的形式。
注重考核學生的信息意識、計算思維、數(shù)字化學習與創(chuàng)新、信息社會責任等核心素養(yǎng)實踐能力。
4.通用技術科目
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標準(2017年版)》必修模塊課程《技術與設計1》、《技術與設計2》全部內容,考試形式分為筆試(或機試)和實操測試兩種。
過程性評價主要考核學生上課出勤、團隊合作、設計與制作等方面情況。
終結性測試應注重考查學生的技術意識、工程思維、圖樣表達、物化能力等學科核心素養(yǎng)與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團隊合作等精神。
學生自主完成的1—2件有代表性的技術作品,也可作為實操測試成績認定的主要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