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名時間
2019年5月14日上午8:30至5月18日下午18: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名。報名條件
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招聘崗位要求等有關規(guī)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志愿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服從組織安排。(一)國家“特崗計劃”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初級中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小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和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畢業(yè)生,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jīng)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二)地方“特崗計劃”(小學教師)
1.定向招聘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萍耙陨蠈W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寧夏戶籍,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定向招聘支教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寧夏戶籍,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在寧夏參加過支教并于2019年5月10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類人員:一是參加過“三支一扶”的支教人員(含展期服務人員);二是寧人發(fā)〔2005〕120號文件批復的編制外人員;三是志愿服務山區(qū)八縣及紅寺堡開發(fā)區(qū)支教的高校畢業(yè)生。
3.定向招聘聘用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寧夏戶籍,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2010年12月31日前在公辦學校在崗任教,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在設崗市、縣(區(qū))公辦學校連續(xù)任教3年;
(2)2010年12月31日前在設崗市、縣(區(qū))公辦學校累計任教滿5年。
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wǎng)絡自愿報名,不收報名費。應聘者登錄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教育廳網(wǎng)(http://jyt.nx.gov.cn),點擊首頁“2019年特崗教師招聘報名系統(tǒng)”圖標,進入報名系統(tǒng)。
報名程序
(1)用戶注冊。應聘者注冊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注冊協(xié)議》,姓名和身份證號須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并核對無誤,注冊時請準確填寫手機號碼以及電子郵 箱作為找回密碼的方式并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2)注冊完成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已注冊的用戶憑注冊時填寫的身份證號碼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入系統(tǒng)后在左側(cè)“當前考試”中選擇需要報名的考試,點擊“報名”按鈕即可進行報名。應聘者須再次核對本人注冊信息并確認。
(3)上傳照片。應聘者確認基本信息后,須上傳經(jīng)“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照片處理工具請在右側(cè)說明框內(nèi)點擊相關鏈接下載。上傳的照片須為2019年1月1日以后拍攝的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4)填寫報考信息。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jù)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考生個人誠信記錄。
(5)查詢資格初審結(jié)果。各設崗市、縣(區(qū))教育局負責對應聘者網(wǎng)上報名信息進行初審,應聘者在提交完整報名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jié)果,報名結(jié)束后不再受理。為保證初審時間充分、及時反饋審核結(jié)果,請應聘者盡早完成網(wǎng)上報名并提交信息。
(6)打印報名信息表。審核通過的應聘者請立即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三份,用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
報名要求
(1)應聘者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凡由于本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2)報考定向招聘支教人員崗位,在報名“優(yōu)錄條件”欄中填寫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學校支教,不填寫者視為沒有參加支教服務,審核時不予通過。
(3)報考定向招聘聘用人員崗位,在報名“簡歷信息”欄中認真、詳細填寫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學校在崗任教和證明人,不按要求填寫者,審核時不予通過。
(4)正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的應聘者,在報名時選擇“正在申報”,資格復審時須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
(5)在編教師和2016年、2017年、2018年招聘的特崗教師,不得報名參加。
(6)國家“特崗計劃”和地方“特崗計劃”只能選一類,二者不得兼報。
報名初審
各設崗市、縣(區(qū))教育局負責對應聘者網(wǎng)上報名信息進行初審,應聘者在提交完整報名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jié)果,報名系統(tǒng)關閉后不再受理。報名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