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荷蘭高技術移民是通過在中國境內企業(yè)(母公司)在荷蘭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并派遣其高管去當?shù)亟洜I管理子公司,被派遣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荷蘭高技術移民項目居留簽證,隨行家屬同時獲得居留簽證。
移民荷蘭的前五年可享受與荷蘭公民基本相同的福利待遇(除了選舉權、失業(yè)金、救濟金及購房零首付和政府補貼的廉價房外)。5年后通過荷蘭語融入考試,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或入籍。
而對于留學生而言,在荷蘭就讀的中國學生具備合法打工的資格。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全年(12個月)工作,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或者選擇在寒暑假全職工作,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中國留學生在荷蘭的大學畢業(yè)后,可以有長達一年時間留在荷蘭尋找工作,這一年也被稱為尋找工作年。這一年中,如果學生能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雇主將為其續(xù)簽居留許可,連續(xù)工作滿五年后就具備申請高技術移民的資格了。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學生在荷蘭完成碩士或者博士學業(yè),畢業(yè)后的三年內都能返回荷蘭,最長可停留一年時間來尋找工作。也就是說碩士和博士畢業(yè)生可以自由選擇畢業(yè)后三年內的任意一年作為自己的尋找工作年。部分學生就利用這樣一個利好的政策,回國先積累一些工作經驗,提高就業(yè)競爭力,然后再返回荷蘭尋找工作。
在程序上,荷蘭也盡量簡化。新華社曾報道,荷蘭2013年6月1日正式生效新的移民法,尤其在知識技術移民即高科技移民方面出臺了一些新的政策。依據(jù)新移民法申請荷蘭居留的程序將會變得更加快捷,審核時間也會縮短。
新法案中最重要的內容,是雇主必須向移民局申請獲得認證擔保人資質并繳納5000歐元的行政費用,此認證擔保人資質將永久有效。荷蘭凱拓國際律師事務所中國事務部總監(jiān)李琳說,在雇主獲得認證擔保人資質后,移民局原則上在兩周之內會就員工知識技術移民的申請做出決定,而員工在獲得臨時入境許可之后,無需另行申請即可自動獲得居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