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6、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2019年4月15日。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所列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秾嵤┺k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時間:2019年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
(二)報名方式:委托天津市考評中心采取網上報名的辦法。
(三)資格審查:
時間:2019年4月15日8:00至2019年4月22日16:00
方式:網上審核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體檢、考察
(一)體檢面試結束后,以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總成績并列,取筆試成績高者),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guī)程執(zhí)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告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如總成績并列,取筆試成績高者),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并出具考察材料?疾靸热輵☉溉藛T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如總成績并列,取筆試成績高者),依次遞補人員履行體檢、考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