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盤州市戶籍的高中及以上畢業(yè)學歷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具有開拓進取和奉獻精神;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3月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死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0.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從事留置場所看護的人員。
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
盤州市公安局政治處
3.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參加報名的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戶籍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員的三無證明。
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在崗人員)須同時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考生報名時須認真填寫《盤州市公安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報名表》,如實提供報名材料并填寫真實信息,若有弄虛作假行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代填代報的視同考生本人填寫。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已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招聘辦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審查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經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2∶1比例的崗位,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準考證》的發(fā)放另行通知,領取后請妥善保管《筆試準考證》。逾期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聯(lián)系方式
(一)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如有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考生聯(lián)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聯(lián)系,若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關機、停機、換號等聯(lián)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五)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出具人親筆簽名。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后果自負。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858-3237058,15908580959。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58-3237078
附件1.盤州市公安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計劃職位一覽表
附件2.盤州市公安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