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18年8月7日,中心校組織召開了學習《問責條例》、《黨內監(jiān)督條例》兩個條例,參加的人員有總支委員、各支部書記、各校校長及中心校全體黨員。在會上,機關支部書記李彤帶領大家認真進行了學習和研討,我在最后也進行了發(fā)言,強調學習這兩個條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警醒各位黨員干部新時代要有新?lián)斝伦鳛,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政德觀,要始終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同時我認為:
落實黨的問責工作必須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從指導思想或者問責條例出臺的目的可以看出,問責條例實際上就是把領導干部的責權進行了約束,督促正確用權,權責一體、責權一致,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這就避免了亂用權、三拍干部的產(chǎn)生土壤,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優(yōu)化發(fā)展、良性發(fā)展、長遠發(fā)展。也只有這樣,才能落實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干部踐行忠誠干凈擔當。
落實黨的問責工作必須堅持“依規(guī)依紀、實事求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從我們身邊曾經(jīng)發(fā)生過的一些案例來看,部分同志最后走上違規(guī)違紀的道路并被依法處理,很多時候都是因為在一開始存在問責不嚴的情況,結果造成僥幸心理,把黨組織給他們改正的機會當成了僥幸,結果愈陷愈深,最后滑入**的深淵。所以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實際上就是挽救失責黨員干部的“救命稻草”,讓其警醒、讓其頓悟,從而避免造成更大的責任、失責。
落實黨的問責工作應當分清責任。黨的問責工作要分清責任主次,既不搞一刀切,也絕不錯放一個。“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范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边@實際上就是強調了黨員干部領導集體的責任,在大是大非前面,在工作紀律面前,絕不能搞一言堂,更不能搞無原則的沆瀣一氣,要堅持原則,更要堅持底線。
落實黨的問責工作應該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在問責條例中我們可以明確看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情況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這與推進經(jīng)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tài)文明建設背道而馳,與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格格不入,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削弱了黨執(zhí)政的政治基礎,必須予以問責。
雖然我們做的是教育工作,但也存在個別領導干部在處置本單位工作中領導不力,作風建設流于形式,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shù)惹闆r。這些情況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學校質量的提升和學校的全面發(fā)展。
黨的xx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jīng)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我也在多次會議上指出,當前在教育上也存在人民群眾對優(yōu)質教育資源的需求和學校發(fā)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作為學校的帶頭人,作為黨的基層領導干部,我們要深入研究學校在新時期還存在哪些不平衡不充分之處,并認真加以研究,逐項突破,爭取更大的提升和勝利。
黨的問責條例的出臺,就是一劑強心針,督促我們的工作盡心盡力、有序推進,督促我們繼續(xù)發(fā)揚“志存高遠、知責奮進、銳意創(chuàng)新、勇爭第一”的二七教體精神,擼起袖子、甩開膀子、俯下身子加油干,為推進馬寨教育品質化、信息化、國際化發(fā)展,精鑄二七“多彩教育”美麗夢想而共同努力!
【篇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問責條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干凈擔當是黨對領導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執(zhí)行。
自從我黨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以來,我們黨對于政府、黨員干部及全體黨員賦予了更多的社會責任,對于責任擔當也在通過相應的黨內主題教育進行專項培養(yǎng),這其中就包括“群眾路線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主題教育活動”以及今年伊始開展至今的“兩學一做教育實踐活動”等等。本次審議通過的《問責條例》是將這些零散的規(guī)定串聯(lián)起來,使他們形成一個有條理的制度。
習近平在會議上提出“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jiān)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xiàn)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睓嗬男惺咕褪秦熑蔚膿,在黨的培養(yǎng)下樹立新時期一名黨員應有的社會擔當精神是當今社會所必需的,同時也是“兩學一做”活動倡導的做一名合格的共產(chǎn)黨員所應有的。
在xx大以來,我黨反腐的力度是空前的,許多“老虎”級官員落馬,但是我黨明確強調,抓、打不是反腐的目的,反腐是為了治病救人,是在反腐的過程中將正確的價值觀傳輸給腐敗的人,在懲處的同時給予相當一部分人以警醒,使得在內心深處重視我黨的紀律,使得他們深刻的意識到我黨為人民服務的態(tài)度與決心。與此同時黨紀的嚴明是為了更好的為人民服務,對于廣大的人民群眾來講會有更好的政府、黨員干部來接待他們,會感受到我們黨在歷經(jīng)95年崢嶸歲月后仍然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我想《中國共產(chǎn)黨問責條例》的審議通過給我們黨又增加了一副“鐐銬”,她的實施也給許多黨務部門以震懾,在實踐中必然是問責一人,警示一部分人,對于黨員干部或機關行為規(guī)范的指引具有深遠的意義。對于《中國共產(chǎn)黨問責條例》這種強有力文件的出臺必然會讓我們的老百姓在未來的生活更加的幸福,我想這就是我們中國共產(chǎn)黨的時代擔當!
【篇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問責條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干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fā)的《中國共產(chǎn)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chǎn)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guī)范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著黨中央對于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著《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jiān)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干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fā)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干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jīng)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干部直面詢問、善于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tài)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皢枴蹦鼙WC對問題進行深入的了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干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xù)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