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 #美國移民L-1簽證基礎知識#】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的入境許可之一。它主要是鼓勵外國企業(yè)在美國做生意和投資。下面©無憂考網就詳細給大家介紹下美國移民L-1簽證基礎知識,歡迎閱讀!
L1簽證適合于中國各類企業(yè)到美國經商(跨國公司),需派遣或調動企業(yè)的經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到美國工作的情況。中國企業(yè)需在美國設立分支機構,被派遣到美國的工作人員可以用L-1A和L-1B兩種簽證,前者簽發(fā)給赴美國分支機構經理或主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七年;后者簽發(fā)給其專業(yè)人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親屬,法律允許這類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隨行。L1持有人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工作,子女享受美國免費教育福利。
L1A跨國公司經理簽證是近年來接受最多的簽證之一,申請人的主要條件是必須是中國企業(yè)的領導人或相當于經理級的行政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門的經理,如財務部經理、業(yè)務部經理等等)。只要這些人員在申請L-1簽證之時,已在中國公司內部擔任以上職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開始在美國做生意,即可開始辦理L-1的申請。
L1A簽證在申請時為非移民簽證,但是,按照美國移民發(fā)有關條文的規(guī)定,L1簽證的持有人以及家屬,在一定的期限內可以轉換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在領事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簽證官不得以申請人具有移民傾向而拒絕簽證,因為L-1類別的簽證在移民法中給予申請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請人是接受中國總公司或母公司的調遣,前往美國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國沒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總公司或母公司需要從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開始。在美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兩種公司人員均可依法向美國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身份,即人們通常所講的"綠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額的限制。當申請人的申請獲得批準后,其隨行家屬亦可同時獲得綠卡。
接下來讓我們再看看關于這類簽證的分類。
L1-a:跨國公司經理及主管人員簽證
美國L-1A簽證是美國非移民簽證種類之一,主要發(fā)給外國跨國公司在美所設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申請程序是先經美國移民局批準,美駐外使領館憑移民局的批準函(I-797表)核發(fā)簽證。移民局的批準函并不意味著必定能取得簽證,更非工作許可。申請人無論是在美國或中國申請的批準函,都必須由本人持該函(不能郵寄)到指定的美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取得簽證后,方可赴美工作。根據美勞資就業(yè)法規(guī)定,持L-1A簽證者所在公司應有一定的規(guī)模,雇傭一定數(shù)量的當?shù)毓蛦T,有業(yè)務合同往來,有銀行往來帳戶及年度財務報表并依法納稅等。
滿足條件:
。1)有較高的身份(經理以上高層人員,而非中層管理人員,即非一線經理。中層管理人員應申請L-1B或H1B簽證。)
。2)有權聘用和解雇公司人員。
(3)有權使用公司的資金。
。4)有權簽署合同。
L1-b:某項專業(yè)精英人員
L-2:家屬同行簽證
L-1簽證人員的家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獲得L-2的身份,跟隨來美國。辦理相關手續(xù)后,L-1簽證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公立學校就讀并可享受本地學費。這對重視教育的華人很有吸引力。2002年新的法律還允許L-1簽證的配偶L-2在美國申請工卡,合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