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權利效力
(一)基本權利效力概念與特點
1、基本權利效力的廣泛性
2、基本權利效力具體性
3、基本權利效力現(xiàn)實性
(二)基本權利效力的體現(xiàn)
1、基本權利效力對立法權的制約
2、基本權利效力對行政權的制約
3、基本權利效力對司法權的制約
二、基本權利限制的界限
(一)限制基本權利的內容
1.剝奪一部分主體的基本權利。一般作為刑罰的附加刑采用。
2.停止行使某種基本權利。
3.出于社會公益,對基本權利特殊主體的活動進行限制,如對公務員的政治活動、軍人的政治權利進行限制等。
(二)限制基本權利的目的
1.維護社會秩序。
2.保障國家安全。
3.維護公共利益。
(三)限制基本權利的基本形式
1.基本權利的內在限制:一是基本權利本身具有的限制,即憲法中規(guī)定的基本權利概念本身對其范圍與界限內含了必要的限定;二是通過具體附加的文句對其范圍進行了限定。
2.憲法和法律的限制。
法律的限制方式有兩種形式:
(1)法律的一般保留,即法律規(guī)定的保留適用于所有基本權利,所有權利受法律限制。
(2)法律的個別保留,即根據(jù)法律的具體條文而對基本權利進行限制。
(四)緊急狀態(tài)下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
三、基本權利與****
1、****是基本權利的來源,基本權利是****憲法化的具體表現(xiàn)。
2、****是一種自然權,而基本權利是實定法上的權利;
3、****具有道德和價值上的效力,而基本權利是法律和制度上保障的權利,其效力與領域受到限制;
4、****表現(xiàn)為價值體系,而基本權利是具體的權利體系;
5、****源于自然法,而基本權利源于****等。
6、憲法文本中的****需要法定化,并轉化為具有具體權利內容的基本權利形態(tài)。
7、****所體現(xiàn)的基本價值是憲法制定與修改過程中的目標,表明人類生存與發(fā)展的要求、理念與期待。
四、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主要特點
1、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
2、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
3、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現(xiàn)實性
4、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