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法,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間:本簡章發(fā)布之日起至8月11日
報名地點:和靜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組織人事股(9015室)。
1.現(xiàn)場報名時須攜帶資料:
(1)《2018年和靜縣教育系統(tǒng)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報名表》(報名時現(xiàn)場填寫)。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暫時無法提供畢業(yè)證原件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學信網(wǎng)打印帶二維碼的學歷證明;
(3)在有效期內(nèi)的MHK三級甲等及其以上等級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其以上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6)領取準考證:和靜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組織人事股(9015室)。
(7)報名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和《職位表》中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2.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wǎng)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3.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招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戶籍不限;
3.族別不限(少數(shù)民族只限民考漢考生,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語文學科普通話必須為二級甲等及以上);
4.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5.學歷: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jīng)國家、省(區(qū)、市)、自治區(qū)(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yè)證書,報考人員應提供職位要求的相應學歷畢業(yè)證書原件,(小學階段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必須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書。
6.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民族*和非法宗教活動。
7.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8.志愿從事農(nóng)村教育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9.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下列情形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
(1)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近五年來在公開招考中有舞弊行為被處理過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錄用人員或已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6)有過吸毒史的;
(7)其他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的。
招聘職位
具體職位詳見附件:《2018年和靜縣教育系統(tǒng)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