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報名時間及繳費】
1.2018年經濟機考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忌傻顷懼袊耸驴荚嚲W(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7月18日9:00-8月3日17:00。
2.根據《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fā)改規(guī)〔2018〕9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的規(guī)定,考試收費標準按每科66元收取。
【中級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電子照片上傳。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新注冊考生在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再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彩色標準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2.報名信息填報和確認?忌顷憟竺到y(tǒng),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進行信息確認。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工作單位所在地考試機構報名。廣州市屬單位人員請直接選擇“廣州市”報名通道進行網上報名;深圳市屬單位人員請直接選擇“深圳市”報名通道進行網上報名。
3.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guī)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在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如果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tǒng),接收系統(tǒng)向綁定手機發(fā)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報名表打印?忌瓿烧掌蟼、信息填報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及時下載并打印《2018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報名表》的下載和打印。
5.繳費。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科目等信息。
6.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的規(guī)范管理。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考試成績公布后,成績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及相關資料交報名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核;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后、領取證書時,一并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及相關資料。
【中級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執(zhí)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條件
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三)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ㄋ模└鶕耸虏俊蛾P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有關規(guī)定,凡符合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