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 #2018年安徽注會《審計》重要考點:鑒證業(yè)務要素之證據#】注會考試難度大,但證書前景好,受到越來越多的人追捧。要想順利拿證,就要從基礎開始學起,熟透知識點很重要。為了讓大家保持學習進度,©無憂考網整理了2018年注會考試《審計》重要考點解析,今天要學習的是:鑒證業(yè)務要素之證據。
【知識點】鑒證業(yè)務要素之證據
鑒證業(yè)務要素
鑒證業(yè)務要素包括鑒證業(yè)務的三方關系人、鑒證對象(鑒證對象信息)、標準、證據和報告。
證據
1、證據概念
證據是注冊會計師提出鑒證結論的基礎。
2、證據的特征
(1)審計證據在性質上具有累積性,主要是在審計過程中通過實施審計程序獲取的。
(2)審計證據還可能包括從其他來源獲取的信息,如以前審計中獲取的信息(前提是注冊會計師已確定自上次審計后是否已發(fā)生變化,這些變化可能影響這些信息對本期審計的相關性)或會計師事務所接受與保持客戶或業(yè)務時實施質量控制程序獲取的信息。
(3)除從被審計單位內部其他來源和外部來源獲取的(右)外,會計記錄(左)也是重要的審計證據來源。
同樣,被審計單位雇用或聘請的專家編制的信息也可以作為審計證據。
(4)審計證據既包括支持和佐證管理層認定的信息,也包括與這些認定相矛盾的信息。
(5)在某些情況下,信息的缺乏(如管理層拒絕提供注冊會計師要求的聲明)本身也構成審計證據,可以被注冊會計師利用。
沒有辛勤的汗水,就沒有成功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