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2018年甘肅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顧政策規(guī)定#】®無憂考網高考頻道從甘肅教育考試院了解到,2018年甘肅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顧政策規(guī)定已公布,具體如下:
考生照顧類別 | 適用范圍 | 照顧分數(shù) |
1.報考漢語言授課普通高校的聚居少數(shù)民族考生 | 文史、理工類 | 20 |
2.長期居住在民族縣、鄉(xiāng)的漢族考生(省屬高校) | 文史、理工類 | 10 |
3.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 | 文史、理工類 | 10 |
4.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 文史、理工類 | 20 |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 文史、理工類 | 10 |
6.烈士子女 | 文史、理工類 | 10 |
7.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的考生(省屬高校) | 文史、理工類 | 5 |
8.散居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 | 各科類 | 優(yōu)先錄取 |
9.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5*青年志愿者 | 各科類 | 優(yōu)先錄取 |
10.公安烈士子女 | 各科類 | 參照(公政治〔2018〕27號)文件執(zhí)行 |
備注: 1.以上各類考生享受的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只加一項高特征分,作為考生的總分進行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 2.預科生、定向生、中職生、高水平運動隊和省列少數(shù)民族專項計劃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填報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