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2017年西藏藏漢雙語公務員報名條件#】從西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發(fā)布《2017年在西藏考試錄用藏漢雙語公務員公告》中獲悉,報名時間: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2017年西藏藏漢雙語公務員報名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28日至1999年8月28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七)懂藏漢雙語,具有一定的藏語文水平;
(八)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已報考西藏自治區(qū)2017年高校畢業(yè)生第一批公開考錄的,此次考試錄用,可同時報考;已被各級黨政機關及企事業(yè)單位錄用、聘用的,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