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陜西執(zhí)業(yè)藥師報名通知暫未公布,具體報名資格審核方式及時間以通知公布為準。
參考2016年陜西執(zhí)業(yè)藥師報名資格審核事項如下:
現(xiàn)場資格審核采取按報考人員單位所在市劃分時間段方式進行,中央駐陜及省屬單位按屬地進行,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審核時間送審。在審核期限內未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含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由單位指定經(jīng)辦人員統(tǒng)一報送至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不受理報考人員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地址: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1號辦公樓一樓考務大廳。
每個送審單位的經(jīng)辦人員一般不超過2人。送審單位送審前請務必收齊材料,省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只受理一次材料報審。送審材料包括單位材料和報考人員材料。
1、單位材料
送審單位須提供以下材料:
(1)資格審核送審單位情況備案表1份,單位經(jīng)辦人、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藥品經(jīng)營、生產(chǎn)許可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3)送審人員情況匯總表1份,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送審人員情況匯總表的真實性由單位負責。
2、報考人員材料
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表1份;
(2)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1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者,除提供評聘為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有關證件(資格證書、聘書、繼續(xù)教育證書)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5)審核過程中,對有疑問的報考人員,送審單位及報考人員應配合審核部門,及時補充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