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平定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2、體檢時間為2017年6月24日,體檢人員須于2017年6月24日早7:20在平定縣人才開發(fā)交流服務中心報到。
3、參加體檢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報到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一張一寸近期紅底免冠照片參加體檢,遲到20分鐘的視為自動放棄。
4、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體檢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系,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統(tǒng)一集中保管。
5、體檢人員只能以抽簽代號參加體檢,在體檢過程中,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與本人身份有關的事項,違者取消其體檢資格。
6、對體檢結論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檢的,須在另一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組織復檢,遇有疑難問題,需要組織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yī)療機構要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客觀公正。
7、體檢結論不合格的,取消其錄(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8、體檢人員每人帶488元體檢費,由體檢機構收取。
9、體檢注意事項:體檢人員應保持平和心態(tài);體檢前12個小時內應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請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劇烈運動。
平定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組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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