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7月24日第二批本科錄取征集志愿后,截止25日仍有部分剩余計劃。經(jīng)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對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予以調整,并進行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檔錄取。
文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從467分調整為460分,理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從428分調整為421分。高考總分(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下同)文科460分以上、理科421分以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第二次“征集志愿”。此外,高考總分文科達到440分以上,理科達到401分以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作為備檔考生填報第二次“征集志愿”。已經(jīng)被錄取考生,不得再填報“征集志愿”。
二次“征集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26日8時30分起至下午5時,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憑準考證到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領取或在“寧夏教育考試院信息網(wǎng)”(http://www.nxks.nx.edu.cn)上下載《寧夏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錄取院校志愿二次征集表》,填好后在規(guī)定時間,持本人準考證、高考成績通知單到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征集志愿”"填報手續(xù)。
文科460分以上、理科421分以上填報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進行投檔。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對文科460分以上、理科421分上,填報有“服從院校調配”志愿的考生進行調劑投檔。對調劑錄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請,經(jīng)自治區(qū)招生工作委員會批準可適當降分,依據(jù)備檔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