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設合格線,依分數高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吉政發(fā)[2016]25號)文件規(guī)定,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
二、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1.有筆試的,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折算,滿分為100分;免筆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2. 計算考生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考試總成績及格線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