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格堅持學位授予標準,切實保證成人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授予質量,結合我校成人教育的實際,現就我校成人學士學位外語考試做出如下說明:
一、 自2017年始,凡經國家正式批準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各種辦學形式培養(yǎng)的本科生,畢業(yè)時如果申請學位,則在學(在籍)期間必須參加我校規(guī)定的申請學位的有關外語考試。
二、 規(guī)定考試語種為:英語。
三、 我校的考試分以下兩種形式:
(一)甘肅省內學生
省內學生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PETS3)的考試(只要求參加筆試部分),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
(二)甘肅省外函授站學生
1. 如果函授站所在地省級學位辦統(tǒng)一組織成人學士學位英語考試,則我校省外函授站學生參加所在地的考試,并且成績達到所在地的合格標準。(根據需要,可由我省學位辦向函授站所在地學位辦出具有關我校函授站學生參加當地考試的函。學生成績和當地的合格標準由對方省級學位辦寄送到我省學位辦。)
2. 如果函授站所在地省級學位辦不再統(tǒng)一組織成人學士學位英語考試,則我校省外函授站學生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PETS3)的考試(只要求參加筆試部分)。
四、考試有效期限:學生取得學籍后至申請學位前可一次或多次參加考試,以其中一次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為有效。
五、成績有效期限為:取得學籍后參加考試獲得的成績直至申請學位前一直有效。入學前考取的成績不能作為申請學位的依據。
六、考試大綱和教材:考試大綱和教材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指定。學生可根據需要自行購買。
七、以上考試具體的報名及考試安排詳見我校繼續(xù)教育學院或函授站的相關通知,或登陸相關網站查詢。
八、繼續(xù)教育學院核實成績時,學生本人提供外語準考證、身份證及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原件以及復印件。審核人員根據證件登陸相關網站核驗成績。原件驗證后退還本人,如無法通過網絡查詢成績的,由學生本人到相關部門開具考試報名及成績證明書面材料。我校省外函授站參加(PETS3)的學生同此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