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8月29日開考。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法、檢系統實行先報職類,后報職位的方式。筆試前報職類;面試前報職位和培養(yǎng)院校,筆試分高者,優(yōu)先選擇職位參加面試。
招考辦法如下:
堅持公開公正、統考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務員考試與教育入學考試相結合的方式,擇優(yōu)錄用。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1、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
公務員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以百分計,總成績?yōu)?00分?荚嚪秶灾泄仓醒虢M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2、教育入學考試
教育考試科目包括:?平逃(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本科教育(?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yè)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考試范圍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3、筆試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教育考試總成績÷教育考試總成績)×50%
4、筆試時間
8月29日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
8月30日09:00-11:30文化綜合(專科層次)
民法學(本科層次)
09:00-12:00專業(yè)綜合Ⅰ(法律碩士)
14:00-17:00專業(yè)綜合Ⅱ(法律碩士)
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忌荚嚂r需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其他證件均無效)。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
(二)面試
面試的內容、標準由省委組織部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面試成績以百分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通過網上報名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前由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主管部門提供的報考者照片及相關信息,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退伍兵證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現場核對。報考公安、司法系統的考生要進行身高、體重、視力的目測,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或達不到標準的,招錄機關報請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
面試結束后,報考公安、司法系統的考生,按1:1比例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
(三)篩選原則
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
法、檢系統實行先報職類,后報職位的方式。筆試前報職類;面試前報職位和培養(yǎng)院校,筆試分高者,優(yōu)先選擇職位參加面試。
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經有關技能測試達標的,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職位的按擬錄取人選2倍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分別依次以面試成績、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成績、教育考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四)體檢與考察
由市(地)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會同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
(五)公示和擬招錄培養(yǎng)人選的確定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省人事編制信息網上統一進行公示。報考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研究生職位的擬錄取人選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招錄計劃兩倍的比例推薦給招錄院校,由招錄院校按職位進行復試。復試合格的擬錄取人選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錄取名單通知相關院校和省教育廳招生部門,由相關院校按名單發(fā)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