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7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氣象局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 及代碼 |
面試 分數(shù)線 |
姓 名 |
準考證號 |
面試 時間 |
備 注 |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氣象局辦公室、業(yè)務處室主任科員及以下(0912001001) |
102.4 |
郭倩 |
435151015809 |
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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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瑩 |
43516406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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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蕾 |
435164062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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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永春 |
43515360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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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玲 |
43516406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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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步江 |
43516406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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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 |
43514226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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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娟 |
43516406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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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暉 |
43516217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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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氣象局業(yè)務科技科科員 (1012002001) |
114.1 |
范永琛 |
435232145903 |
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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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 |
435232133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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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晴陽 |
43526404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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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凱 |
43526404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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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雨歡 |
435264042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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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青 |
43526404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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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石嘴山市氣象局計劃財務科科員 (1001003002) |
111.7 |
張婕 |
435264042725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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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 |
43526208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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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捷 |
43526218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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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石嘴山市氣象局業(yè)務科技科科員 (1012003001) |
106.3 |
馬麗 |
435232108215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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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雅茹 |
435264042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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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靖 |
435264042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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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平 |
431232112308 |
調(diào)劑 | |||
黃元媛 |
435264042829 |
調(diào)劑 | |||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吳忠市氣象局業(yè)務科技科科員 (1012004001) |
109.4 |
潘娜 |
435264042906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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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然 |
435264042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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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飛 |
43526404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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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吳忠市氣象局辦公室科員 (1012005001) |
107.1 |
侯炳文 |
435264042912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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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思帆 |
43525123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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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華 |
435232164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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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永寧縣氣象局防災減災科科員 (1112006001) |
102.1 |
王文馨 |
435251233309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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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鋒 |
435232069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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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立剛 |
435264042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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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18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nxqxrsc@163.com(電話告知寧夏氣象局人事處,電話0951-5029804)。
2.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單位)××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1),經(jīng)本人簽名,于2月13日18時前傳真至0951-5029834或發(fā)送掃描件至nxqxrsc@163.com(電話告知寧夏氣象局人事處,電話0951-5029804)。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13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2月22日上午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請考生攜帶以上材料原件于22日12時前寧夏氣象局人事處接受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分別于2017年2月23日和2月24日進行。
1.2月23日
報考091200100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氣象局辦公室、業(yè)務處室主任科員及以下)、101200200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氣象局業(yè)務科技科科員)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2.2月24日
報考1001003002(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石嘴山市氣象局計劃財務科科員)、101200300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石嘴山市氣象局業(yè)務科技科科員)、101200400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吳忠市氣象局業(yè)務科技科科員)、101200500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吳忠市氣象局辦公室科員)、111200600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永寧縣氣象局防災減災科科員)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3.面試于當日上午9:00開始,請當日參加面試的所有考生于8: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氣象局行政樓6樓學術報告廳。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金風區(qū)新昌西路71號。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于2月28日進行,請于當天上午8:30點在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氣象局院內(nèi)集合,屆時統(tǒng)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lián)系電話:0951-5029804/5029845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點擊下載全部附件】
1.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2.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3.待業(yè)證明(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