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72號)精神,現將2009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我市古漢語、四部經典考試成績合格標準通知如下:
一、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考試成績的全國通用標準均為60分,我市地方合格標準為50分,1970年1月1日前出生人員地方合格標準為40分。
二、古漢語考試各級別成績的我市通用標準均為50分,1970年1月1日前出生人員合格標準為40分。
三、四部經典考試A、B級別成績的我市通用標準均為60分,1970年1月1日前出生人員合格標準為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