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網(wǎng)上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7月1日至15日(雙休日除外)到烏魯木齊考區(qū)自己所報的報考點辦理報考資格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報考資格現(xiàn)場確認需本人到場辦理。烏魯木齊考區(qū)分設四個報考點。
烏魯木齊報考點。確認地點:烏魯木齊市北京南路295號海關辦公樓一樓。(請看指示牌)
喀什報考點。 確認地點:喀什市西域大道156號喀什海關辦公樓四樓人事政工處辦公室
阿拉山口報考點。確認地點:博州阿拉山口口岸艾比湖路1號阿拉山口海關報關大廳三樓
伊寧報考點。 確認地點:伊犁州霍爾果斯口岸歐亞路3號霍爾果斯海關辦公樓A310辦公室
二、現(xiàn)場報名確認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持有:
1.從網(wǎng)上下載的《報關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表》和準考證主證,并在準考證主證貼照片處加貼本人小二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要求淡藍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勿著制式服裝,常戴眼鏡的應佩戴眼鏡。加貼的照片應當以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版沖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機打印的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港澳居民報考報關員資格的,應當向報考點海關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臺灣居民報考報關員資格的,應當向報考點海關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5年期并具有效簽注)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體要求詳見海關總署2009年第20號公告)。
(二)按規(guī)定提交的身份證件和學歷證書的復印件,考生應當在復印件上簽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聲明,簽本人姓名,并注明日期。復印件均需使用A4紙,并保證復印效果清晰,供海關留存。
(三)交納報關員資格考試費人民幣90元。
海關簽發(fā)準考證主證后,無論何種情況,考生所交考試費均不予退還。
(四)考生通過報名確認后,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上網(wǎng)打印準考證副證。
考試起訖時間,以及考生所在的考點、考場和座位號,均以準考證副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五)以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個人信息,辦理確認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六)未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的,不能參加考試。
(七)考生報名子系統(tǒng)已具備考生修改考區(qū)和報考點功能?忌e報考區(qū)或者報考點的,可自行修改。
三、報名確認具體時間:7月1日至15日(雙休日除外)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8:30。
四、報名確認時,可同時購買2009年版報關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教材。
烏魯木齊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