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
1、個人申請;
2、單位證明;
3、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考試時的身份證號碼與現(xiàn)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須在單位證明和個人申請中寫明。
使用曾用名參加考試的,須提交戶籍證明一份。
4、補辦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者,還需提供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一份(市級以上,有統(tǒng)一刊號)。“遺失聲明”中須寫明:考生姓名、證書名稱、通過年份、證書編號(例:×××,××××年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遺失,證書編號××××××××××××,特此聲明)。
二、補發(fā)證書由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fā)后,在濟寧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發(fā)布*信息。補證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前來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