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chuàng)新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推行中小學校長(股級)聘任辦法,優(yōu)化中小學領導班子結構,根據縣委辦、縣政府辦關于印發(fā)《贛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股級干部任免管理工作規(guī)定》(贛縣辦發(fā)[2009]13號)及干部選拔任用的政策、法規(guī)和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競聘崗位及名額
鄉(xiāng)鎮(zhèn)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校長2名、中心小學校長3名。
二、報考資格條件及具體要求
(一)報考資格條件
1.符合《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能夠堅定地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
2.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以及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以及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yè)知識、工作經驗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
4.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善于合作共事,在教職工中有較高威信;
5.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周年以上,工作業(yè)績突出,近3年年度業(yè)績考核合格(含)以上,學校人員近一學期任主科教學;
6.現任學校副股級干部須在本年度正股級后備干部民主推薦中得票過半;
7.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近三年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8.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報考職位具體要求
1.2015-2016年度辦學業(yè)績黃牌警告學校的人員不能參加競聘。
2.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校長: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我縣初中、高中、職校、九年一貫制學校、局機關等現任副股級職務3周年(含)以上,F任正股級不受任職年限限制。
3.中心小學校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在我縣高中、職校、初中、小學、局機關等現任副股級職務3周年(含)以上,F任正股級不受任職年限。
以上任職、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三、競聘成績計算辦法:
總分100分,其中民主測評20分,近三年所在學校辦學業(yè)績綜合考評情況20分,個人榮譽10分,結構化面試20分,組織考察30分。按競聘崗位打分排名。
民主測評分按今年辦學業(yè)績綜合考評時的得分計算。
近三年所在學校辦學業(yè)績綜合考評情況計分辦法:(20÷3000×近三年學校得分之和)
個人榮譽計分辦法:(1)2013年以來省、市、縣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共產黨員、師德標兵)分別加3、2、1分;(2)任期內省、市、縣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分別加3、2、1分;(3)省特級教師加3分;(4)2016年全縣教育系統(tǒng)優(yōu)秀干部選拔賽一等獎1分,二等獎0.75分,三等獎0.5分;(5)任正股級每年0.4分,任副股級每年0.3分。同一年度同一級別榮譽不累加。所有個人榮譽加分10分封頂。
四、競聘程序
公開競聘工作按照制定和公布競聘工作方案、報名、資格審查、結構化面試、組織考察、確定聘任人選、決定聘任等程序進行。
(一)制定和公布競聘工作方案
2016年7月19日,在縣教育網發(fā)布《贛縣2016年中小學校長公開競聘工作方案》。
(二)報名
1.時間:2016年7月20日-7月22日。
2.地點:縣教育局辦公室
3.要求:報名時須持以下材料到報名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1)經單位審核同意的《贛縣2016年中小學校長公開競聘報名登記表》1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榮譽證書、任職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
(三)資格審查
7月28日,資格審查組統(tǒng)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結構化面試
1.時間:8月5日。8月4日下午到縣教育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2.地點:見準考證
3.方式:結構化面試方式為答題,總分為20分,主要測試履行校長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五)確定考察人選
將結構化面試、民主測評、辦學業(yè)績綜合考評和個人榮譽得分進行累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競聘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六)組織考察
考察組分別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材料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七)確定聘任人選及崗位
8月10日前,將所有得分進行累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由競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將擬聘人選有關情況在原任職單位和縣教育網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jiān)督。公示期間未發(fā)現影響聘任問題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聘任為校長。公示期間發(fā)現有影響聘任問題的,取消擬聘任資格,公開競聘空缺職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經縣教育局研究并報相關部門同意,提出擬聘任校長崗位。
五、工作紀律
1.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要公道正派,并嚴格遵守公開競聘的程序和紀律,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準參加任何可能影響競聘公平、公正的活動。違者,將按相關黨紀、政紀予以追究。凡與競聘人員按規(guī)定具有回避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2.競聘者不準以任何方式對公開競聘工作人員采取任何可能影響公正的行為,不準通過暗示、指使、串連、威脅等非法手段影響他人投票,不準進行打擊報復或對其他競聘對象進行人身攻擊。違者,取消該人競聘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按黨紀、政紀予以嚴肅追究。對競聘者的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競聘全過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競聘條件者,立即取消其競聘資格。
六、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公開競聘工作的領導,成立贛縣2016年中小學校長(股級)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皮仄鄭
副組長:李雷秦筑
成 員:黃猛 葛傳金 劉章貴 譚裔明朱曉芹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由朱曉芹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公開競聘的日常工作。
七、本方案由贛縣2016年中小學校長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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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縣2016年中小學校長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