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肅司法考試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香港、澳門報名人員應具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特別行政區(qū)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身份公證文本。臺灣報名人員應具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沒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具有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
(二)本人畢業(yè)證書。
畢業(yè)證書應能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網站(http://www.chsi.com.cn)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格式證明電子照片。
(三)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口簿(打印版)。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四) 本人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guī)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使用照片。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更多信息請見:甘肅司法廳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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