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并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申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報名人員,必須認真查閱戶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的報名公告。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yè)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0時至7月5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 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需要現場辦理報名事項的報名人員,應關注報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發(fā)布的公告。
本省不受理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參加考試的人員報名。
符合規(guī)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更多信息請見:福建省司法廳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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