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司法考試費用
經市物價管理部門核準,考試費為220元。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后,不得更改報名地。因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考試費。需要考試費定額收據的,由報名人員在2016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打印的報名憑證到天津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天津市南開區(qū)水上公園北道52號)領取。
更多信息請見:天津市司法局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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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市物價管理部門核準,考試費為220元。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后,不得更改報名地。因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考試費。需要考試費定額收據的,由報名人員在2016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打印的報名憑證到天津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天津市南開區(qū)水上公園北道52號)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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