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對象
1、戶籍在貴州省內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生源屬貴州省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2009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3、由省級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4、定向到市(州、地)、縣(市、區(qū)、特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只能報考所定向市(州、地)、縣(市、區(qū)、特區(qū))的職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要求在28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對報考人民警察專業(yè)技術崗位并具有報考職位所需的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應符合以下體檢標準:A、B類職位雙側*眼視力均為4.8以上,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C類職位雙側*眼視力均為4.6以上(或雙側矯正視力均為4.9以上,近視400度以內),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其他身體條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人發(fā)[2001]74號)執(zhí)行。
5、報考省級機關職位的,一般應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系指在企、事業(yè)單位或縣級以下機關工作的經歷,時間計算到2009年7月。
6、具有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不受基層工作經歷限制。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7年以來招考的本省公務員(含選調生);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3、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省直咨詢電話:
0851-6822450(貴州省人事廳錄用調配處)
本站公務員輔導咨詢電話:010—62195005
省直監(jiān)督電話:
0851-6828077(中共貴州省紀委派駐人事廳監(jiān)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