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場確認
1、地點
廣州市環(huán)市東路450號華信中心701、703室
2、時間
2009年6月16日—6月19日上午9:00—下午4:00
為避免擁擠,請各考生根據(jù)本人報考單位所在地市按下列時間到現(xiàn)場辦理確認手續(xù):
6月16日 廣州
6月17日 深圳、惠州
6月18日 佛山、珠海、中山、東莞
6月19日 江門、河源、肇慶、陽江、湛江、茂名、云浮、潮州、汕頭、梅州、揭陽、汕尾、清遠、韶關
3、提交資料
A、初次報考人員攜帶以下證件、資料辦理現(xiàn)場審核:
(1)合法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中級以上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A4紙);
(3)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一份(A4紙);
(4)報名表一份(網(wǎng)上在線打。,所在單位加蓋公章;
(5)兩寸近期彩色證件照兩張(禁用特殊粘膠,在照片上沿涂普通膠水后粘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下空白處,所交照片必須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
B、已參加07、08年度考試的考生,只需按上述第(4)、第(5)條要求提交有檔案號的報名表、照片,不再審核其他資料。
4、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提交的原件與復印件核對后即退還。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2)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同一單位有多人報考的,可由單位匯總后派人統(tǒng)一辦理。
1、地點
廣州市環(huán)市東路450號華信中心701、703室
2、時間
2009年6月16日—6月19日上午9:00—下午4:00
為避免擁擠,請各考生根據(jù)本人報考單位所在地市按下列時間到現(xiàn)場辦理確認手續(xù):
6月16日 廣州
6月17日 深圳、惠州
6月18日 佛山、珠海、中山、東莞
6月19日 江門、河源、肇慶、陽江、湛江、茂名、云浮、潮州、汕頭、梅州、揭陽、汕尾、清遠、韶關
3、提交資料
A、初次報考人員攜帶以下證件、資料辦理現(xiàn)場審核:
(1)合法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中級以上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A4紙);
(3)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一份(A4紙);
(4)報名表一份(網(wǎng)上在線打。,所在單位加蓋公章;
(5)兩寸近期彩色證件照兩張(禁用特殊粘膠,在照片上沿涂普通膠水后粘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下空白處,所交照片必須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
B、已參加07、08年度考試的考生,只需按上述第(4)、第(5)條要求提交有檔案號的報名表、照片,不再審核其他資料。
4、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提交的原件與復印件核對后即退還。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2)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同一單位有多人報考的,可由單位匯總后派人統(tǒng)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