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于2016年5月14日發(fā)布,2016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人員462人。具體崗位詳見2016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職位表。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6.報考人員的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 1998年 5月 20日 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 1981年 5月 20日 及以后出生)。招聘非在職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的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7.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點擊下載:2016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職位表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6.報考人員的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 1998年 5月 20日 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 1981年 5月 20日 及以后出生)。招聘非在職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的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7.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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