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明確:“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按規(guī)定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需要辦理的考生,請于4月22日攜帶以下材料到考試地點所在的人事考試機構辦理相關減免考試費用手續(xù):(1)個人減免考試費用申請書;(2)準考證;(3)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城市低保家庭成員需提供)。有關證件須提交1份復印件,驗原件。
附:2016年廣西錄用公務員考試減免費用各市辦理地點及時間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