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海南教師資格證面試網(wǎng)上審核時間為4月20日-26日,成功提交報名信息的考生,4月26日17:00前,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本人報名資格審查結果。
在外省參加筆試獲得合格成績且成績在有效期內(nèi)的考生報名參加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必須到報名點遞交報名材料進行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間:4月20日-26日,審核通過的考生29日前完成網(wǎng)上付費)。此類考生現(xiàn)場遞交的報名材料為:
社會考生需遞交的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戶籍不在海南,人事檔案在海南的考生須補充遞交保管考生人事檔案的單位證明、工作單位在職證明、企業(yè)勞動合同三種材料中的任何一種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遞交的材料:
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需遞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
戶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須遞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考生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