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原因及 理由 |
法學院在學校的領導和支持下,依托復旦學術生態(tài),在廣大師生的共同努力下,聚力量,建平臺,拓賢路,擴格局,凝煉學科創(chuàng)新特色,共建師生理想家園,正加快法學院轉型發(fā)展的步伐,努力提升復旦法學院在國內(nèi)和國際的美譽度和影響力。為了我們共同的事業(yè)和夢想,我們誠摯地面向海內(nèi)外公告,歡迎優(yōu)秀的法學學者加盟復旦大學法學院。 |
引進 崗位 |
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jīng)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學科副教授以上崗位。 |
引進條件或 要求 |
引進對象為法學各領域的優(yōu)秀教授或副教授或相當學術水平的專家。教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歲,副教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教育部長江學者、全國十大中青年法學家等特別突出的專家可適當放寬。 |
引進 范圍 |
國內(nèi)、國外。 |
崗位 待遇 |
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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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 程序 |
2016年7月1日前申請人提供電子版簡歷和以下紙質材料:書面申請、三份海外正高專家推薦信、《復旦大學引進人才申報書》及證明申報書內(nèi)容的必備材料; 院教授大會進行評估,院學術委員會/聘任工作小組進行綜合考察推薦。已入選人才計劃(國家千人、上海千人、長江學者、杰青、青年千人、東方學者等)的申報人進入簡易程序。擬引進人才報校人事處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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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 方式 |
簡歷電子版寄: fxyzz@fudan.edu.cn,郵件標題注明:應聘崗位+本人姓名。并同時寄sunxiaoxia@fudan.edu.cn 紙質材料寄至: 地址:200438上海市淞滬路2005號復旦大學江灣校區(qū)復旦法學院 聯(lián)系人:吳建超 |
備注 |
應聘材料不再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