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要求,現(xiàn)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3月10日至3月20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點: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府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綜合處;通訊地址:天津市河東區(qū)紅星路79號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三樓312房間;聯(lián)系人:王國權(quán);聯(lián)系電話:24538101。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3.受理機構(gòu)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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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