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或者參加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在2016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個別專業(yè)暫不作此要求(詳見崗位條件);
2.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
4.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學前教育專業(yè)要求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1.普通高中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學歷;
(2)專業(yè):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高中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戶籍:不限;
(5)性別:舞蹈專業(yè)須為男性,其他專業(yè)性別不限。
2.農(nóng)村初中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數(shù)學、物理、化學專業(yè)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2)專業(yè):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戶籍:音樂、體育、美術專業(yè)須為安遠籍人員(戶籍地址或身份證號碼為安遠縣的,均視為安遠籍)或其配偶;
(5)性別:體育專業(yè)須為男性,其他各專業(yè)男、女招聘人數(shù)詳見附件1。
3.農(nóng)村小學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2)專業(yè):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4)戶籍:不限;
(5)性別:各專業(yè)男、女招聘人數(shù)詳見附件1。
4.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電子商務、數(shù)控專業(yè)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2)專業(yè):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學前教育專業(yè)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證或幼兒教師資格證皆可,電子商務、物流、數(shù)控等專業(yè)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
(4)戶籍:不限;
(5)性別:不限。
5.特教學校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舞蹈、計算機專業(yè)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yè):與報考的崗位學科對口;
(3)教師資格證:具有教師資格證(心理學專業(yè)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但須取得心理咨詢師資格證);
(4)戶籍:不限;
(5)性別:不限。
6.幼兒園教師崗位
(1)學歷: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幼教專業(yè)第一學歷可以是全日制中專學歷);
(2)專業(yè):全日制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yè);
(3)教師資格證: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4)戶籍:須為安遠籍人員(戶籍地址或身份證號碼為安遠縣的,均視為安遠籍)或其配偶;
(5)性別:不限。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已被我縣正式招聘錄用的教師(含在服務期內(nèi)的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教師);
(2)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被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未滿5年的;
(5)近五年內(nèi)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