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6年天津市河西區(qū)教育系統(tǒng)招聘147人公告
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恪守職業(yè)道德,具有開拓精神、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4.應聘人員具有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年齡應在25周歲以下(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及碩士學位,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博士學位,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0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學歷條件:
①應聘教育局所屬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中學教師崗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②應聘小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崗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③應聘保健醫(yī)生崗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6.具有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各崗位要求的所學專業(yè)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師資格證書(應聘保健醫(yī)生崗位除外)。
9.符合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10.具有各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11.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畢業(yè)證書的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2016屆畢業(yè)生。
2.現(xiàn)役軍人。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崗位具體報考條件
見附件: 《2016年天津市河西區(qū)教育系統(tǒng)招聘計劃》。